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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风小课堂|打黑必“打伞”!
发布时间:2023-12-28

       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,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,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,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、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       扫黑必“打伞”’,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,才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士壤。本案中,村支部书记许某与村民王某等人利用家族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,形成涉恶势力集团,多次以寻衅滋事、恐吓辱骂殴打拦截、持械阻挠等形式,争夺工程地材经营权和隧道“洞渣”处理权,造成他人人身、财产损失,致使工程施工方无法正常施工,严重影响省、市重点工程施工计划,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。按照《条例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,许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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